“河北这十年”系列报道丨生态环境篇 绿迹·绿绩
如果故意杀人的罪犯二十年就可以出狱,那么,他出狱之后还完全具备多次犯罪的可能(并不是所有的罪犯在服刑期间都能改造好的)。
第三,监督: 预算法修订能不能在监督政府预算权力方面有所突破。而且,很可能顺利通过,不会有多少悬念可供热议和猜想。
可惜的是,二次审议稿在这一点上,至少笔者没有发现清晰明确有效的突破,缺乏有力的奖惩规定与条文。具体到 预算法修订,我认为,只要能在公开、扩围和监督三个方面有一些突破的话,就很难得,很知足了。第二,扩围: 预算法修订能不能在扩大预算范围方面有所突破。它毕竟把以往一些没有纳入政府预算的收入这次明确纳入预算法,比如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等等。试想,如果预算外收入在做预算外运作,体外循环,逃逸预算及其监督,如何发挥预算法的核心功能。
问题同样在于,二次审议稿虽在这方面有所关注,但总体而言仍然缺乏明显的作为和实质性的突破,甚至有意无意地扩大了政府的预算权力,加剧了政府与国民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不公。又比如,由于宪法把预算的编制权和执行权都授予了政府,预算法就有了第24条和第43条的规定。其二,在恶劣的战争环境下,《宪法大纲》的制定者忙乱中误用它。
《辞海》对它直白诠释为:邪[1]。可以改为:对怹(其)负责,受怹(其)监督。如果邪(动物)=它(代词),它(代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那么邪(动物)=人民?显然,它既不宜指代人民,也不宜指代人民代表大会。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重大本质区别之一是政治制度的不同。
2012年3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未曾用它代称人民或人民代表大会一次。其一,当时起草宪法性文件的人学识水平有限,以致于《宪法大纲》中频频乱用它。
从现实、历史、语法、法理等角度分析,它都不宜继续留在宪法上指代国家机关,尤其是不能继续代指国家权力机关。1931年《宪法大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的文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依此类推,宪法上其余的它分别修正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政协机关等。如宪法上的它原来是指代人民代表大会,就将它修正为人民代表大会或国家权力机关即可。
[3]《新华词典》商务印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816页。它字语焉不详,令人不解它究竟是谁?1982年宪法第62条将其改为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对于最好是保留代词称谓的地方,则可以考虑用怹或其或他代替它。只有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为《宪法大纲》)中曾用它指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陈剑,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其三,在特定的制宪背景下,它是具有特色意义的政治词汇。
我国现行宪法138个条文出现它字12次。尽早将其修正,已是当务之急。
它单独出现9次,它们3次。况且,我国辞书众多,删修费时耗币,绝非易事。代表也是人,人民代表大会自然是人组成的集合或群体。用贬义词它指代宪法之上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显然不是树立和增进宪法权威的体现。1954年宪法第27条、1975年宪法第17条、1978年宪法第22条均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的内容。将人民或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尊称为怹,是人民当家作主人的法治理念真实体现。
宪法至上的理念必然受到削弱和影响,国家权力机关甚至其他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也将受到损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新华词典》商务印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810页。1931年的《宪法大纲》多次错用代词它。
《新华词典》中它是称人以外的事物的代词 [2]。怹,在我国辞典中的解释是:他的敬称[3]。
现在,它通常不指称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记得有一首传遍大江南北的歌是这样唱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她一心救中国,她指引了人民解放的道路……。但是,八大之后的党章都不再用它代指党。然而,在宪法上它用来代指人民代表大会。删去它后,语言精准规范,使人一读就明。
《扬子·法言》:君子正而不它。同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是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也不宜用它来指代。
还是经过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或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拟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都无它的踪影。进入 陈剑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宪法 。
如果,让它继续在宪法上酣睡,对人民群众坚守社会主义制度信念的影响就可见一斑了。其中,它指代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次,指代人民法院1次,指代人民检察院1次,指代国家武装力量1次,指代人民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等相关内容5次。
无论何时,它不应指代人或人组成的集合《说文解字》对它解释为:虫也。一是妨碍对宪法的正确解读。值得注意的是,1956年的中共八大《党章》曾用它指代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的怹不仅应该表现在官方的书面和口头用语上,而且应该植根于政府和民众的心头之上。
一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文明确规定,它是专门指代人或由人组成的集合的尊称。据笔者查证:无论是孙中山先生组织制定的《中华民国约法》。
二则对宪法上的它予以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当时,环境险恶,时间又短,《宪法大纲》的制定者一手拿枪与敌人战斗,一手拿笔草拟文件。它们指代人民代表大会1次,它们指代其他内容2次。